昆明00后小伙王某在清点运送包裹时,竟见财起意将一部苹果手机盗走,事发当天就被警方抓获。近日,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王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2020年11月17日15时许,王某在清点运送快递包裹时,将一个快递(内装一部iPhone12Pro手机)盗走。当天,王某被民警抓获。经鉴定,被盗手机的市场价值为8520元,现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。2020年12月2日,王某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10399元,取得被害人谅解。
2021年2月2日,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,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后,依法适用速裁程序,于2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,量刑建议适当,予以采纳。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、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,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,王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本报记者 林舒佳
来源: 春城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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